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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朝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于2015年2月10日成立,简称“朝阳物协”,是以在朝阳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自愿组成的经朝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朝阳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会员单位信息交流和经验推广;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对行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协会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精神,按照《朝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坚持“双向服务”的方针,真实反映企业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理顺各方关系,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社会道德风尚,规范市场,公平竞争;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健康、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业务范围(一)在朝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宣传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协助制定物业服务行业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标准,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二)了解掌握物业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协调解决行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三)为会员单位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服务,收集发布省、市内外行业信息,举办行业专业培训,开展咨询服务,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发放岗位证书。(四)协调规范行业市场机制,组织实施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物业经理、市级物业小区等级考核评定等工作。(五)协调制定行业信用评价规则,并为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年检时提供信用证明。(六)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组织市内外专业交流研讨会,参加行业专业会议,加强与其他兄弟市的合作,为市内物业企业开拓市场。(七)组织指导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经验推广工作。(八)接受政府委托授权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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